房屋装修起纠纷 工商调解得解决
近日,在南浔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努力下,家住江苏的邱先生在房屋装修中碰到的烦心事终于得到顺利解决。
2009年10月,家住江苏的邱先生在南浔某橱柜商店购买了整体浴室装修材料,并由该店予以安装,同时约定验收后予以付款。2009年11月邱先生房屋全部装修完毕后搬入新房居住,发现安装在浴缸周围的玉石台面不平整,有明显的高低不一致,安装工程十分不理想,故不同意支付上述玉石台面的材料及安装费18000元。而经销商认为,装修工人安装完毕后已经取得消费者的认可,消费者如果认为安装不到位,可以进行修理,而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无法接受。消费者认为目前已经入住,修理过程容易产生建筑垃圾,对房屋的其他装修会产生影响,因此不接受经销商的意见。
南浔区消保委接到邱先生的投诉后,及时同南浔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,并召集经营者、消费者进行调解。该区消保委结合现场查看情况,认为消费者所述情况基本属实,装修效果存在瑕疵。为帮助双方及时解决问题,该区消保委前后2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一方面认真听取双方诉求意见,并向双方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,另一方面耐心分析,细心说服。在该区消保委的努力下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由消费者支付该玉石台面的材料费12000元,其余安装费用予以免除。至此,一起因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得以顺利解决。
为防止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,南浔区消保委为此发出提示:一是选择有资质、信誉好的正规家装公司。在装修旺季,特别是当前已近年末,有不少消费者由于急于装修好住宅过年,而匆匆忙忙选择一些不正规的装修公司,容易造成装修纠纷。二是在在签订装修合同时,一定要约定好装修期限、建材质量、家装环保条款,为以后维权留下依据。三是在家装时一定要树立“环保优先”意识。在购买装饰材料时要仔细查看包装、标签及说明书等内容,并索取验证产品质量的说明及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,最好不要采取“包工包料”的装修方式,以免家装公司偷工减料。四是装修完工后,要及时查验装修效果与约定是否相符,对出现的问题和瑕疵要保留现场或留存相关证据,以便于维权。